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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 高雄市立高雄高級商業職業學校校友會章程 
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一 條:本校友會定名為「高雄市立高雄高級商業職業學校校友會」以下簡稱本會。 第 二 條:本會以加強校友聯繫,促進校友情誼,團結校友力量,協助母校暨校友發展,以求達到服務社會,造 福
			          人群為宗旨。 
 第 二 章 任 務 
 第 四 條:本會任務如次: 1.協助政府推行政令暨母校發展。 
		
		         2.校友會員之互助、進修之推行。 
		
		         3.校友會員康樂活動聯誼組織推行。 
		
		         4.獎勵母校學生勤奮力學,求其成為敬業樂群誠實之商業人才,設立獎助學金。 
		
		         5.本會通過各項決議執行之監督。 
		
		         6.本會會員商業學術研究之推行。 
		
		         7.本會會員商業術國外考察之組織推行。 8.其他有關事項 。 
 第 三 章 會 員 
 第 五 條:凡具有下列資格者得申請為本會會員 1. 台灣光復前母校畢業生。
		
		         2.台灣光復前外籍人士在母校畢業或肄業對我國友好者。 
		
		         3.高雄市改為院轄市前,母校高級部、五年制高職或初級部畢業。 
		
		         4.凡是母校及母校補校畢業者。 
		
		         5.凡在母校肄業一年以上因事停止學業或轉學他校者。 第 六 條:本會會員之權利: 1.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。 
	
	           
		
	
		2.有發言權及表決權。          3.有請求本會協助發展與本會宗旨任務相符之活動。 4.其他合法之應享權利。 第 七 條:本會會員之義務如決: 1. 繳納會費。
		
		         2.遵守本會章程及決議。 
		
		         3.維護本會權益,協力發展會務。 
		
		         4.其他指定之任務。 第 八 條: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享受會員之權利: 1. 未依規定繳納會費者。
		
		         2.對本會有破壞行為或惡意攻擊者。 3.有不名譽之行為足以影響本會聲譽者。 
 第 四 章 組織及職權 
 第 九 條:本會依法設有理事十五至二十五人,組織理事會,監事五至七人組織監事會,均由會員大會用無記名速 記法選任之選舉前項理事及監事時應並選候補理事、候補監事若干人,遇有缺額依次遞補以補足前任任 
			          期為限。 
			
     第 十 條:當選理事、監事及候補理監事名次依得票多寡為序票數相同時,以抽籤定之,一人同時當選理事、監事 
			          得以得票數多之職為準,票數相同任其自擇。 
			
     第十一條:理事會設常務理事五人,由理事會就理事中選任之,監事會設常務監事一人,就監事中選任得票最多者 當選之。理事會就當選之常務理事中,選舉理事長及副理事長各一人以得票最多者當選,理事長代表本 會綜理事務,理事長因故不能執行任務時,由副理事長代理,副理事長不能執行任務時,理事會就常務 理事推選一人代理之。 第十二條:會員大會之職權如下: 1. 選舉及罷免理事、監事。
		
		        2.通過及修正章程。 
		
		        3.通過年度工作計劃,經費預決算及事務計劃。 
		        4.審議理事會、監事會及會員提議事項。 第十三條:理事會之職權如下: 1. 選舉及罷免常務理事、副理事長、理事長。
		
		        2.關於本會工作計劃之訂定事項。 
		
		        3.關於經費預算之編制事項。 
		
		        4.關於大會決議案之執行事項。 
		
		        5.召開會員大會。 
		
		        6.其他有關事項。 1. 執行理事者之決議案。
		
		        2.襄助理事長處理日常會務、業務。 1. 監察理事會執行會員大會決議案。
		
		        2.監察理事會會務、業務執行情形。 
		
		        3.審核理事會各種報告書類。 
		
		        4.稽核理事會財務收支狀況。 會務,其辦事規則另定之。 第十九條:本會積極加強校友聯誼推行康樂自強活動,得由理事會訂立「雄商校友會康樂自強活動實施要點」,以 
			          作為校友康樂自強活動之依據。
     
			
     第二十條:凡擔任過本會理事長(會長),卸任後得聘請為校友會名譽理事長。 
 第 五 章 會 議 
	 第廿二條:本會理監事會每三個月召開一次,候補理事、候補監事均得列席。必要時,得理事會與監事會聯合召開 理監事會聯席會議,惟所討論事項如屬於理事會職權範圍者,仍由出席理事表決之,屬於監事會職掌 者 
			          ,由出席監事會表決之。 
	 第 六 章 經費及會計 
	 1. 會員入會費每人新台幣壹佰元。
		
		        2.會員常年會費每人新台幣壹佰元。 
		
		        3.校友及理監事樂捐。 
	 第 七 章 附 則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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